2023贵州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非执勤岗位类专职队员公告

2023-01-06 来源:

为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执勤岗位类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原则上正常休息,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周末或节假日须接受轮岗值班)。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暴力倾向、无吸毒、涉黑、涉抢、涉盗、涉黄、参加邪教记录。

2.要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大队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消防行政业务和防火工作。

3.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吃苦耐劳、艰苦顽强的意志品质,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具有敢于争先和甘于奉献精神。

4.有基层党建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21至35周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核查结果为准),熟练办公室工作、文字功底扎实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具备保密意识,遵守单位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单位相关信息;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本工作岗位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核查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互联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资格证书、接种疫苗证明以文件夹形式投送至QQ邮箱1609158912@qq.com(文件以“名字+电话形式+简历”命名),或直接到消防救援大队提交报名材料。咨询电话:18744972030

首轮笔试考核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3个月以内体检报告、本人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应含加强针,可以使用微信截图,但需面试时核实)(以上材料最终未聘用的同志,将全数返还)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9日20时结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试用期的将取消试用资格直接辞退。大队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入围者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核内容、时间和方法

1.笔试时间:根据近期疫情防控需求另行通知,笔试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笔试内容:围绕岗位匹配度相关知识进行,具体以实际笔试内容为准。

3.面试:主要围绕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

4.公示及录用: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作待遇

(一)身份性质

一经录用,纳入政府非执勤类专职消防员(文员,主要从事行政业务和防火工作)管理。

(二)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午餐、晚餐、服装(离职时需退还);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2000元/月予以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约2800-3500元,结合工龄和工作表现,将逐年提高。

5.绩效工资实行月度绩效工资制度。

6.社会保险:支队按照国家、贵州省和黔西南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保险和相关保障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署:试用期结束后,如符合要求,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提供个人作品存在造假、抄袭、模仿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试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六)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本招聘方案由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5日

为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执勤岗位类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原则上正常休息,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周末或节假日须接受轮岗值班)。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暴力倾向、无吸毒、涉黑、涉抢、涉盗、涉黄、参加邪教记录。

2.要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大队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消防行政业务和防火工作。

3.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吃苦耐劳、艰苦顽强的意志品质,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具有敢于争先和甘于奉献精神。

4.有基层党建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21至35周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核查结果为准),熟练办公室工作、文字功底扎实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具备保密意识,遵守单位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单位相关信息;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本工作岗位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核查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互联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资格证书、接种疫苗证明以文件夹形式投送至QQ邮箱1609158912@qq.com(文件以“名字+电话形式+简历”命名),或直接到消防救援大队提交报名材料。咨询电话:18744972030

首轮笔试考核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3个月以内体检报告、本人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应含加强针,可以使用微信截图,但需面试时核实)(以上材料最终未聘用的同志,将全数返还)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9日20时结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试用期的将取消试用资格直接辞退。大队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入围者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核内容、时间和方法

1.笔试时间:根据近期疫情防控需求另行通知,笔试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笔试内容:围绕岗位匹配度相关知识进行,具体以实际笔试内容为准。

3.面试:主要围绕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

4.公示及录用: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作待遇

(一)身份性质

一经录用,纳入政府非执勤类专职消防员(文员,主要从事行政业务和防火工作)管理。

(二)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午餐、晚餐、服装(离职时需退还);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2000元/月予以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约2800-3500元,结合工龄和工作表现,将逐年提高。

5.绩效工资实行月度绩效工资制度。

6.社会保险:支队按照国家、贵州省和黔西南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保险和相关保障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署:试用期结束后,如符合要求,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提供个人作品存在造假、抄袭、模仿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试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六)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本招聘方案由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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