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调24人简章|2月10-12日报名

2023-01-28 来源: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的前身是2010年成立的贵州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2011年7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20年11月,省政府向科技部呈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黔府呈〔2020〕39号)文件。2022年2月,原毕节高新区(金海湖新区)和原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合并组建为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毕节高新区”)。2022年6月,《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印发,规划明确“支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国家级高新区”。目前,毕节高新区以“千亿级工业集群”为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高”与“新”的发展要求,围绕“四新”主攻新型工业化,力争“十四五”期末成功申创国家级高新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毕节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毕节高新区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一批懂工业、懂经济、懂招商、懂人力资源开发的工作骨干。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养考核、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计划考调24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毕节市市直、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或毕节市市直、县(市、区)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诚踏实、勤奋务实。

3.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2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任务。

6.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专业类别参照“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公务员综合”栏目中《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的,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提出申请,经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干部个人档案关键资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涉嫌档案造假的。

6.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7.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8.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9.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10.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11.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23年1 月19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jhh.bijie.gov.cn)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2日(9: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地点: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801室(金海湖第一产业园区高新大楼8楼),联系电话:0857-8331619。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上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7)报考人员每人交100元考试考务费。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聘用)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考调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和培养考核始终。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笔试;跟班培养、考察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的报名材料,对照《考调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5.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该岗位考调计划按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

6.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公示结果不合格或培养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笔试要求详见《岗位表》。

3.笔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2月18日(9:00-17:30),逾期不再办理。地点:金海湖第一产业园区高新大楼801室。

6.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发布。

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3:1的,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调,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各岗位的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的拟跟班培养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指定网站发布。

八、公示、培养考核、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后,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跟班培养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不再递补。

(二)培养考核

培养方式为跟班实践锻炼,时间为3个月,主要培养跟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跟班培养期间实行考核制,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拟选调毕节高新区工作(办理调入手续后,按毕节高新区管理体制执行有关待遇);不能胜任工作或经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涉及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政策决定性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考察工作由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办理调动手续

按相关规定和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管理体制

实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任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岗位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任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固化在编人员身份,人事档案“封存管理”,年度考核、晋级晋档、职务变动、工资标准调整等仍然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并装入个人档案。在调动、退休、参加社会保险等时按档案身份办理。

实行全员岗位聘用管理、竞争上岗,打破身份界限,破除论资排辈,编制内干部职工原有的身份作为档案身份,不再作为上岗的必备条件,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照聘用岗位职级对应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项目、标准和有关津贴标准确定,每年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绩效薪酬按照《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考调工作始终,做好有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决做好考调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调简章》解释权属毕节高新区。本《考调简章》未尽事宜,经毕节高新区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后,由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

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jhh.bijie.gov.cn)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7-8331619(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857-8333266(毕节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5.工作经历证明.doc

 

中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的前身是2010年成立的贵州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2011年7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20年11月,省政府向科技部呈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黔府呈〔2020〕39号)文件。2022年2月,原毕节高新区(金海湖新区)和原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合并组建为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毕节高新区”)。2022年6月,《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印发,规划明确“支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国家级高新区”。目前,毕节高新区以“千亿级工业集群”为目标,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高”与“新”的发展要求,围绕“四新”主攻新型工业化,力争“十四五”期末成功申创国家级高新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毕节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毕节高新区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一批懂工业、懂经济、懂招商、懂人力资源开发的工作骨干。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养考核、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计划考调24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毕节市市直、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或毕节市市直、县(市、区)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诚踏实、勤奋务实。

3.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2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职责任务。

6.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专业类别参照“贵州党建云”(www.gzzzb.gov.cn)“公务员综合”栏目中《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参考专业目录之列的,由报考人员持专业证明资料向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提出申请,经研究确定后,方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干部个人档案关键资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涉嫌档案造假的。

6.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7.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8.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9.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10.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11.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23年1 月19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jhh.bijie.gov.cn)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12日(9: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地点: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801室(金海湖第一产业园区高新大楼8楼),联系电话:0857-8331619。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上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6)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7)报考人员每人交100元考试考务费。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聘用)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考调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和培养考核始终。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笔试;跟班培养、考察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的报名材料,对照《考调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5.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该岗位考调计划按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

6.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公示结果不合格或培养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笔试要求详见《岗位表》。

3.笔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2月18日(9:00-17:30),逾期不再办理。地点:金海湖第一产业园区高新大楼801室。

6.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发布。

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3:1的,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调,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各岗位的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的拟跟班培养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公告将在指定网站发布。

八、公示、培养考核、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后,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跟班培养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不再递补。

(二)培养考核

培养方式为跟班实践锻炼,时间为3个月,主要培养跟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跟班培养期间实行考核制,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拟选调毕节高新区工作(办理调入手续后,按毕节高新区管理体制执行有关待遇);不能胜任工作或经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涉及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政策决定性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考察工作由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办理调动手续

按相关规定和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管理体制

实行干部编内任职与岗位聘任相分离、档案工资与岗位薪酬相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任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模式。固化在编人员身份,人事档案“封存管理”,年度考核、晋级晋档、职务变动、工资标准调整等仍然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并装入个人档案。在调动、退休、参加社会保险等时按档案身份办理。

实行全员岗位聘用管理、竞争上岗,打破身份界限,破除论资排辈,编制内干部职工原有的身份作为档案身份,不再作为上岗的必备条件,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照聘用岗位职级对应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项目、标准和有关津贴标准确定,每年按照相关规定调整。绩效薪酬按照《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考调工作始终,做好有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决做好考调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调简章》解释权属毕节高新区。本《考调简章》未尽事宜,经毕节高新区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后,由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

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jhh.bijie.gov.cn)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7-8331619(毕节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857-8333266(毕节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2023年面向全市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5.工作经历证明.doc

 

中共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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