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缓解辖区消防站执勤救援力量不足的问题,依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主要承担辖区内消防救援站日常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和文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
消防文员:1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身高在165㎝及以上者。
5.具有初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6.年龄满18至25周岁,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或具备其他专业技能的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
7.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红河州常住户口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军人和消防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体育院校毕业的体育特长生、B2以上驾驶证、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人员,其他专业技能。
8.符合优先条件者,其他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消防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性别不限。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6.年龄满18至30周岁。
7.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红河州常住户口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具备一定文艺和体育特长者。
三、工作时间
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结合执勤实力情况安排7天轮休。
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享受周末和节假日正常休息。
四、工作地点
专职消防员:统一分配至大队所属的复兴路消防救援站和学府路消防救援站工作。
复兴路消防救援站地址:蒙自市天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学府路消防救援站地址:蒙自市学府路(观音桥农贸批发市场对面)
消防文员:统一分配到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大队地址为蒙自市天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五、用工形式
大队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消防文员实行普通管理。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每月工资大队根据当地政府财政保障情况具体制定。
专职消防员工资:基本工资3300元/月,工龄工资80元/年增长。
消防文员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月,工龄工资80元/年增长,绩效工资1000元/月。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两部分构成,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每月个人部分须向单位缴纳或从工资中扣除。每年大队定期为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部分开支由单位保障,无需个人缴纳费用。
3.专职消防员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消防员招录,被正式录用的,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4.专职消防员工作满3年以上者,择优公费选派学驾驶和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5.工作满1年后,根据各用人单位的政策,享受每年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和公费体检1次。根据值班需要,节假日参与执勤的,节后安排相应天数的调休。
6.专职消防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消防员文员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食、工装和休息间。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以上项目均由大队提供。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8日。
2.报名方式与地点: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蒙自市复兴路与天马路交叉路口西南100米 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均须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填写完整的《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应聘消防文员的填写《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②填写完整的《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2)一份,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1寸)。应聘消防文员的填写《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政治考核表》(附件4)。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的打印件。
⑤持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有文艺和体育特长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需投递的材料为: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放到一个以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张三 53250xxxxxxxxxxxxx)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后再发送至1253179662@qq.com邮箱。
(二)资格初审与政治审查
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人员名单将电话进行通知。
(三)面试测试
资格初审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地点为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面试时间初定2月13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大队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为蒙自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签订合同
根据资格初审、政审、面试、体检情况,录用情况将电话通知。录用者同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六)岗前培训和岗位见习
政府专职消防员:1个月试用期期间,由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30天的岗位见习,培训和见习考察合格者方可转正。
消防文员:岗前培训和岗位见习由大队办公室统一组织。
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聘由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面试、体检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蔡孟洋,0873-3721751,13887366119。
九、应聘表格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