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仁市百德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月7-14日报名

2023-02-08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百德镇干部队伍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建强基层组织。经百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益性岗位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募程序:自愿申报→面试→组织开展考察→组织开展资格联审→确定初步候选人→跟岗锻炼→聘用。

二、选拔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选拔人数:公益性岗位5名。

(二)工作地点:百德镇辖区。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条件:公益性岗位不限制户籍。

(二)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给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3年2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曾被百德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

11.曾今在百德镇辞职的村常务干部;

12.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1)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微信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14日。

3.报名地点:百德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

联系人:赵欢(1932926182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毕业生);

4.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面试或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百德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经考试后由百德镇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人员,并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益性岗位:通过面试的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用,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履行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一经聘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清退。

(二)待遇及要求

公益性岗位:底薪+绩效(底薪:1760元<含五险>,绩效:0—500元)。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要求: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镇党委、政府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3.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未尽事宜,由百德镇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兴仁市百德镇委员会

                                                 兴仁市百德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百德镇干部队伍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建强基层组织。经百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益性岗位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募程序:自愿申报→面试→组织开展考察→组织开展资格联审→确定初步候选人→跟岗锻炼→聘用。

二、选拔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选拔人数:公益性岗位5名。

(二)工作地点:百德镇辖区。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条件:公益性岗位不限制户籍。

(二)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给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3年2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曾被百德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

11.曾今在百德镇辞职的村常务干部;

12.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1)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微信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14日。

3.报名地点:百德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办。

联系人:赵欢(1932926182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毕业生);

4.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面试或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百德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经考试后由百德镇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人员,并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益性岗位:通过面试的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用,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履行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一经聘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清退。

(二)待遇及要求

公益性岗位:底薪+绩效(底薪:1760元<含五险>,绩效:0—500元)。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要求: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镇党委、政府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3.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未尽事宜,由百德镇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兴仁市百德镇委员会

                                                 兴仁市百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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