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8人公告|2月8-14日报名
为满足德江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消防救援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岗位)18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2023年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截止报名首日年龄为18至26周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毕业生(截止资格复审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三)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四)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填写报名审核表(附件3)报名,发至邮箱(3139075113@qq.com)或放置消防队岗亭。
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8:30-11:30、14:30-17:30受理报名申请)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登记备案并确定其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者经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登记备案的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设在2023年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共4项:“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米跑”,具体标准详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
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各个项目,应聘者均只测试1次,任何一项不达标,则体能测试为不合格;所有项目均达标者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采取面谈(提问交流)。
面试内容: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从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内容为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如有考生因放弃、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对应的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队员工资按照各区、县相关标准执行,工龄工资逐年增加,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
2.执勤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个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可按一定比例轮休。
3.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每年至少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4.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按季节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
5.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并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6.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十一、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要按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30101 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
1.2023年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为满足德江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消防救援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岗位)18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详见《2023年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截止报名首日年龄为18至26周岁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毕业生(截止资格复审首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三)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四)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填写报名审核表(附件3)报名,发至邮箱(3139075113@qq.com)或放置消防队岗亭。
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4日(8:30-11:30、14:30-17:30受理报名申请)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登记备案并确定其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者经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登记备案的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设在2023年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共4项:“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米跑”,具体标准详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
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各个项目,应聘者均只测试1次,任何一项不达标,则体能测试为不合格;所有项目均达标者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采取面谈(提问交流)。
面试内容: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从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内容为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及后续环节如有考生因放弃、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对应的薪酬待遇:
1.政府专职队员工资按照各区、县相关标准执行,工龄工资逐年增加,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
2.执勤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个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可按一定比例轮休。
3.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每年至少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4.享受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按季节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
5.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并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6.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十一、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要按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8530101 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
1.2023年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3.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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