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行测电子教材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人们在日常社会经济工作中经常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动态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既然两个都是“速度”,说明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都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发展速度是以相除方法计算的动态比较指标,计算公式为: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
发展速度=────────────
该指标基期数值
发展速度一般用百分数表示,当比例数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例:某地固定资产投资 1994年为366亿元,1993年为328亿元,1994年与1993年比,366÷328=1.12,这就是发展速度,用百分数表示为112%,用倍数表示则是1.12倍。
而增长速度则是以相减和相除结合计算的动态比较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
增长速度= ──────────────────
该指标基期数值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增长率;若是负值,则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某地固定资产投资1994年比1993年的增长速度为:(366-328)÷328=0.12,用百分数表示则为12%。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由上可知: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则:若发展速度是百分数表示的,发展速度减去100%即为增长速度,如上例的发展速度112%中减去100%得出增长速度为12%;若发展速度是用倍数表示的,发展速度减去1即为增长速度。同样,某一时期增长速度加1(或100%)则为这一时期的发展速度了。
在反映社会经济发展与增长状况时,经常用的发展速度、增长速度和平 均递增速度等之间的区别、联系和意义是什么?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一种经济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它们都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发展速度是反映某种社会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也就是把基期发展水平定为1(或100%),报告期发展水平相当于基期水平的相对数值。计算公式为:
发展速度(%)=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100%
上式当比例数值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如某地增加值1995年为366亿元,1994年为328亿元,1995年与1994年之比,366÷328=1.12,这表明1995年(报告期)发展速度为(或相当于)1994年(基期)的112%(或1.12倍)。
而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增长速度(%)= (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 ×100%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增长率;若是负值,则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增长速度为:(366-328)÷328=0.12,用百分数表示为12%,即1995年比1994年增长了12%,由此可知,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
平均递增速度也叫平均增长速度,它和平均发展速度统称为平均速度。平均速度是各个时期环比速度的平均数,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速度变化的平均程度。平均发展速度表示现象逐期发展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现象逐年递增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的计算公式为:
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或100%)
上式如为正值,表明现象在一定发展阶段内逐期平均递增的程度;负值表示现象逐期平均递减的程度。由此可见,平均速度的计算首先是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几何平均法也叫水平法,另一种是方程法,也叫累计法或代数平均法。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水平法主要考虑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即着重解决按什么平均速度才能达到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通常用于计算人口、产品产量、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的速度。而累计法则考虑整个时期累计发展总量。通常用于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垦荒造林、地质勘探等指标的速度。下面简单介绍水平法。累计法较复杂就不详细介绍了。
水平法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