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莫让“网络差评”乱象成为毒瘤

2024-08-25 来源:

【热点背景】

网络购物的本质是信用消费,消费者无法近距离感知商品的缺憾,于是平台设立“好评、中评和差评”的评价体系,来弥补和解决用户和商户之间的信任问题,本是各方互利的好事。但是网络评价给差评,却出现了两种极端情形。

一方面,投诉差评从消费者的傍身武器变成索命符咒。在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前一天,福州网约车司机撞死男乘客,双方因订单问题发生口角,男乘客下车后向车上扔了一个瓶子,据同行的死者女友所述,男乘客曾说要投诉司机;又有上海一女子因点外卖给了差评,遭到饿了么骑手上门威胁、恐吓,还被勒索了20免费。

另一方面,不法分子把“刷差评”当成敲诈商家的利器。近期被爆出以“公益打假”为名的团伙,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及各类闲散人员制造“网上碰瓷”,以恶意评论、灌水等施压手段要挟网店商家索要“保护费”,收到商品后先通过平台提交交易纠纷,然后与商家进行交涉,留下联系方式并要求退款赔偿。对不予配合的商家,他们会进行多次提交交易纠纷、恶意举报、恶意下单、差评灌水等手段向商家逐步威逼,并以“封店铺”“上法院”等字眼对商家施压。

【题目猜想】

现在,网络消费平台都会设置“好评、中评和差评”的评价体系,来弥补和解决用户和商户之间的信任问题。但是网络差评出现被两极分化利用的情况:消费者给差评会遭到各种威胁恐吓;不法分子故意差评勒索商家。对此,你怎么看?

【中公解析】

一、对网络差评两极分化利用情况表明个人态度。

本来,线上消费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比线下严重,因此引入评价机制,消费者可以真实写下对店铺、司机、外卖员、快递员的评价,为后来者提供参考,也促进优胜劣汰,让行业发展更规范,也让消费者有了更多话语权。不管是商家被差评勒索还是消费者被差评威胁,都是极其恶劣的事情,需要引起重视,及时介入维护双方权益。

二、分析恶劣影响。

(一)损害商家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商家被勒索,财产安全也同样受到威胁;消费者被恐吓甚至找上门算账,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健康。

(二)影响评价机制和平台的长远发展。商家威胁恐吓消费者,只会使其不敢评论真实消费体验也不会再平台继续消费;勒索商家也只会获得暂时的些许利益,但是商家没有从根本上优化服务和产品质量,线上消费就难从根本上提升质量。也会令评价体系公信力受损,影响平台长远发展,破坏网络消费环境。

三、分析网络差评被利用伤害消费者和商家的原因。

(一)平台监管缺位及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平台在精准识别恶意差评方面存在疏漏,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只能删除部分被识别为恶意评价的内容,其他差评因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处理,商家依旧持续收到恶意差评;除此之外还存在一旦有差评不分青红皂白处罚,进行高额罚款甚至限制营业等情况。这些都只会招致怨气,看似抬高了消费者,将双方都暴露在更大的风险中。

(二)商家息事宁人态度。“民不举,官不究”。遭遇“恶意差评”的店铺数量多,但单个店铺的直接损失较少,不少被害人因而重视程度不够,息事宁人。有的被害人在经营网店过程中确实存在微小过错,担心报警会受到处罚。

(三)涉事主体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是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证据保存意识不够、对法律具体规定不了解、不知道如何维权,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威胁他人的不法分子也是无法律意识,顶风作案。

(四)市场与网络监管部门缺位。“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恶意差评的敲诈勒索行为,网络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局没有定期查处整治,实履行好监管责任,才给了漏斗让不法分子可钻。

四、提出如何让网络差评回归理性的措施。

批评应该是企业成长的动力,良好的评价机制应该回归客观理性。这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消除毒瘤,还社会一片和谐稳定。

(一)平台加强监管,优化管理方式。相关平台应承担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一方面,完善系统技术,提高识别差评的精准度,力争从源头上掐断恶意差评;另一方面,平台客服也要配合识别恶意差评,主动调研核实情况,平台依据证据秉公处理。

(二)商家诚信经营,合法维护权益。打铁还需自身硬,商家不仅要有防范意识,更要确保商品质量,才能克服对恶意差评的恐惧,挺直腰杆抵制“网上碰瓷”。当遇到无理勒索时,也应该保留证据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

(三)消费者客观评价,学会妥善保护。支持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坚守法律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因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做出损害他人声誉或权益的行为。当然遇到商家威胁恐吓甚至人身伤害时,智慧保护自己,寻求执法部门的保护。

(四)法律执法必严,打击震慑违法。不给钱就刷差评,这样的敲诈已经涉嫌犯罪。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主动受理举报与投诉;执法部门严格将日常执法真正“下沉”到网络空间,按照刑法及有关法律解释规定,单处或并处罚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

【热点背景】

网络购物的本质是信用消费,消费者无法近距离感知商品的缺憾,于是平台设立“好评、中评和差评”的评价体系,来弥补和解决用户和商户之间的信任问题,本是各方互利的好事。但是网络评价给差评,却出现了两种极端情形。

一方面,投诉差评从消费者的傍身武器变成索命符咒。在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前一天,福州网约车司机撞死男乘客,双方因订单问题发生口角,男乘客下车后向车上扔了一个瓶子,据同行的死者女友所述,男乘客曾说要投诉司机;又有上海一女子因点外卖给了差评,遭到饿了么骑手上门威胁、恐吓,还被勒索了20免费。

另一方面,不法分子把“刷差评”当成敲诈商家的利器。近期被爆出以“公益打假”为名的团伙,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及各类闲散人员制造“网上碰瓷”,以恶意评论、灌水等施压手段要挟网店商家索要“保护费”,收到商品后先通过平台提交交易纠纷,然后与商家进行交涉,留下联系方式并要求退款赔偿。对不予配合的商家,他们会进行多次提交交易纠纷、恶意举报、恶意下单、差评灌水等手段向商家逐步威逼,并以“封店铺”“上法院”等字眼对商家施压。

【题目猜想】

现在,网络消费平台都会设置“好评、中评和差评”的评价体系,来弥补和解决用户和商户之间的信任问题。但是网络差评出现被两极分化利用的情况:消费者给差评会遭到各种威胁恐吓;不法分子故意差评勒索商家。对此,你怎么看?

【中公解析】

一、对网络差评两极分化利用情况表明个人态度。

本来,线上消费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比线下严重,因此引入评价机制,消费者可以真实写下对店铺、司机、外卖员、快递员的评价,为后来者提供参考,也促进优胜劣汰,让行业发展更规范,也让消费者有了更多话语权。不管是商家被差评勒索还是消费者被差评威胁,都是极其恶劣的事情,需要引起重视,及时介入维护双方权益。

二、分析恶劣影响。

(一)损害商家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商家被勒索,财产安全也同样受到威胁;消费者被恐吓甚至找上门算账,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健康。

(二)影响评价机制和平台的长远发展。商家威胁恐吓消费者,只会使其不敢评论真实消费体验也不会再平台继续消费;勒索商家也只会获得暂时的些许利益,但是商家没有从根本上优化服务和产品质量,线上消费就难从根本上提升质量。也会令评价体系公信力受损,影响平台长远发展,破坏网络消费环境。

三、分析网络差评被利用伤害消费者和商家的原因。

(一)平台监管缺位及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平台在精准识别恶意差评方面存在疏漏,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只能删除部分被识别为恶意评价的内容,其他差评因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处理,商家依旧持续收到恶意差评;除此之外还存在一旦有差评不分青红皂白处罚,进行高额罚款甚至限制营业等情况。这些都只会招致怨气,看似抬高了消费者,将双方都暴露在更大的风险中。

(二)商家息事宁人态度。“民不举,官不究”。遭遇“恶意差评”的店铺数量多,但单个店铺的直接损失较少,不少被害人因而重视程度不够,息事宁人。有的被害人在经营网店过程中确实存在微小过错,担心报警会受到处罚。

(三)涉事主体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是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证据保存意识不够、对法律具体规定不了解、不知道如何维权,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威胁他人的不法分子也是无法律意识,顶风作案。

(四)市场与网络监管部门缺位。“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针对恶意差评的敲诈勒索行为,网络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局没有定期查处整治,实履行好监管责任,才给了漏斗让不法分子可钻。

四、提出如何让网络差评回归理性的措施。

批评应该是企业成长的动力,良好的评价机制应该回归客观理性。这需要多方合力共同消除毒瘤,还社会一片和谐稳定。

(一)平台加强监管,优化管理方式。相关平台应承担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一方面,完善系统技术,提高识别差评的精准度,力争从源头上掐断恶意差评;另一方面,平台客服也要配合识别恶意差评,主动调研核实情况,平台依据证据秉公处理。

(二)商家诚信经营,合法维护权益。打铁还需自身硬,商家不仅要有防范意识,更要确保商品质量,才能克服对恶意差评的恐惧,挺直腰杆抵制“网上碰瓷”。当遇到无理勒索时,也应该保留证据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利益。

(三)消费者客观评价,学会妥善保护。支持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坚守法律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因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做出损害他人声誉或权益的行为。当然遇到商家威胁恐吓甚至人身伤害时,智慧保护自己,寻求执法部门的保护。

(四)法律执法必严,打击震慑违法。不给钱就刷差评,这样的敲诈已经涉嫌犯罪。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主动受理举报与投诉;执法部门严格将日常执法真正“下沉”到网络空间,按照刑法及有关法律解释规定,单处或并处罚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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