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知识备考——“扫黄”专项行动
扫黄一直是公安执法的一大重难点,因其涉及行政知识和刑法知识,也是公安执法知识考查的常考点,浅析“黄”之传播淫秽行为。
一、近年公安开展多项“扫黄”专项行动
1、清源行动:打击网上网下有害出版物和有害信息,铲除制作传播有害出版物、有害信息的源头。
2、净网行动:严厉打击网上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企业、机构和个人,倡导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3、各地公安也陆续开展了多次扫黄行动:聊城“百日严打”行动、宁波“利剑”扫黄专项行动等。
二、常见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6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2、《刑法》
第385条【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62条【窝藏、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考察方式与考察内容
1、时政类考查:公安专项行动名称对应
2、案例考查:结合公安执法程序,辨析涉黄行为治安执法和刑事执法
【试题再现】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这项专项斗争( )
A.扫黄打非
B.扫黑除恶
C.清网行动
D.净网行动
【答案】B。解析:2018年1月24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故本题答案为B。
2、某乙为出租车司机,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给数位卖淫女通风报信,致使查处行动失败,某乙构成( )。
A.妨害公务罪
B.协助组织卖淫罪
C.包庇罪
D.窝藏罪
【答案】B。解析:《刑法》第24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某乙未使用暴力、威胁或聚众阻碍等方法,因此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某乙不存在这些行为,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某乙作为出租车司机,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给数位卖淫女通风报信,致使查处活动失败,该行为构成包庇罪。《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案中某乙不构成窝藏罪。
扫黄一直是公安执法的一大重难点,因其涉及行政知识和刑法知识,也是公安执法知识考查的常考点,浅析“黄”之传播淫秽行为。
一、近年公安开展多项“扫黄”专项行动
1、清源行动:打击网上网下有害出版物和有害信息,铲除制作传播有害出版物、有害信息的源头。
2、净网行动:严厉打击网上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企业、机构和个人,倡导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3、各地公安也陆续开展了多次扫黄行动:聊城“百日严打”行动、宁波“利剑”扫黄专项行动等。
二、常见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6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2、《刑法》
第385条【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62条【窝藏、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考察方式与考察内容
1、时政类考查:公安专项行动名称对应
2、案例考查:结合公安执法程序,辨析涉黄行为治安执法和刑事执法
【试题再现】
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这项专项斗争( )
A.扫黄打非
B.扫黑除恶
C.清网行动
D.净网行动
【答案】B。解析:2018年1月24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故本题答案为B。
2、某乙为出租车司机,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给数位卖淫女通风报信,致使查处行动失败,某乙构成( )。
A.妨害公务罪
B.协助组织卖淫罪
C.包庇罪
D.窝藏罪
【答案】B。解析:《刑法》第24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某乙未使用暴力、威胁或聚众阻碍等方法,因此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某乙不存在这些行为,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某乙作为出租车司机,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给数位卖淫女通风报信,致使查处活动失败,该行为构成包庇罪。《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案中某乙不构成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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