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科目知识: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及内容

2023-11-30 来源:

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及内容

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分为治安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监督检查权、治安行政强制权。

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户籍管理工作;②公共秩序管理工作;③特种行业管理工作;④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⑥消防工作;⑦边防工作;⑧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1950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的指示中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及内容

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分为治安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监督检查权、治安行政强制权。

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户籍管理工作;②公共秩序管理工作;③特种行业管理工作;④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⑥消防工作;⑦边防工作;⑧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1950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的指示中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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