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五刑
五刑”,是指中国古代官府对犯罪者所使用的五种主要刑罚的统称。五刑为正刑或主刑,“五刑”之外的则为闰刑或从刑。先秦以前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汉代经过刑制改革,肉刑逐渐废除。以后随着流放刑罚的不断发展,其地位不断提升,至南北朝时期流刑正式纳入正刑“五刑”之中。自隋律起,正式形成了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体系,这种体系稳定下来,一直延续到清末,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墨:
上古时期惩戒轻罪者的一种刑罚,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刻符号或字迹,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刻成为永久性的记号。
劓:
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重于墨刑,轻于剕刑。劓刑起源较早,甲骨文中已有“劓”字,从刀从自,“自”是鼻的古字,象征用刀割去鼻子。
剕(fèi):
也称刖,剕”、“刖”,其意相同,都是指断足,是断除人犯脚的残酷刑罚,仅次于死刑。春秋战国时期刖刑普遍施用。
宫:
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的刑罚。据说始于夏代苗族的苍刑,夏族袭用。
大辟:
隋代之前死刑的通称,隋唐之后五刑刑名不用大辟,称死刑。
后期自由刑为主的五刑:
西汉初文景帝时期废除残伤肢体的肉刑,以笞、杖代替。至汉末肉刑并未真正废除,但传统的五刑制度已开始发生变化。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旧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该五刑体系除了笞、杖刑是对人犯身体进行打击的身体刑外,残害身体的肉刑已经基本不复存在,而是以徒流自由刑为主,显然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
近现代刑法中的五刑:
清末的司法改革,援用西法,逐步建立了一套近代意义的法律制度。就刑事法律而言,《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彻底颠覆了延续上千年的传统刑制。它将刑罚分主刑和从刑两大类,主刑仍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种,从刑分褫夺公权和没收财产两种。
刷题巩固
下列属于我国“上古五刑”的有( )。
A、墨
B、劓
C、剕
D、杖
【解析】ABC 本题考查人文历史。
西周的常刑为墨、劓、剕、宫、大辟。A项正确,墨刑即在犯人的额头上刺凿文字或符号,再涂上墨。 B项正确,劓刑即割鼻。C项正确,剕刑即截足。D项错误,杖刑非上古五刑。故正确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