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教基:《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学校保护(1)

2023-10-31 来源:

考点详解

本期考点一般考单选和多选题,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学校保护(1)

第二十五条【教育宗旨、保护制度】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二十七条【保护人格尊严权】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保障受教育权】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进行针对性教育】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三十一条【劳动教育】

学校应当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未成年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第三十二条【节约教育】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珍惜粮食、文明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

第三十三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三十六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测试题

1.(单选题)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至(  )继续接受教育。

A.专门学校

B.公安机关

C.社会福利机构

D.特殊学校

2.(单选题)学生小涛经常旷课,不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对小涛进行教育的恰当的方式是(  )。

A.将他交给家长批评教育

B.了解情况后耐心教育他

C.等待他自我醒悟并改正

D.批评教育无效果开除他

3.(单选题)某小学老师韩某让上课讲话的学生站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听课,韩老师的做法(  )。

A.是激发学生的重要手段

B.损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C.是管理班级的有效手段

D.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4.(单选题)某天,某校学生陈某趁老师上课板书之际,偷偷在下面发微信,李老师发现后叫他交出手机,但是陈某不交。于是李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扇了陈某一个耳光,恰好打在他的左耳上,致使其左耳失聪。李老师的行为属于(  )。

A.违规行为

B.过失行为

C.违法行为

D.不良行为

答案:A B B C

考点详解

本期考点一般考单选和多选题,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学校保护(1)

第二十五条【教育宗旨、保护制度】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二十七条【保护人格尊严权】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保障受教育权】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进行针对性教育】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三十一条【劳动教育】

学校应当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未成年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第三十二条【节约教育】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珍惜粮食、文明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

第三十三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三十六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培养未成年人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测试题

1.(单选题)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至(  )继续接受教育。

A.专门学校

B.公安机关

C.社会福利机构

D.特殊学校

2.(单选题)学生小涛经常旷课,不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对小涛进行教育的恰当的方式是(  )。

A.将他交给家长批评教育

B.了解情况后耐心教育他

C.等待他自我醒悟并改正

D.批评教育无效果开除他

3.(单选题)某小学老师韩某让上课讲话的学生站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听课,韩老师的做法(  )。

A.是激发学生的重要手段

B.损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C.是管理班级的有效手段

D.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4.(单选题)某天,某校学生陈某趁老师上课板书之际,偷偷在下面发微信,李老师发现后叫他交出手机,但是陈某不交。于是李老师怒气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扇了陈某一个耳光,恰好打在他的左耳上,致使其左耳失聪。李老师的行为属于(  )。

A.违规行为

B.过失行为

C.违法行为

D.不良行为

答案:A B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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